琼海气象局机构职能简介
1.组织贯彻执行省气象局和县(市)委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,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在本县(市)内对气象行业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;
2. 负责发布本县(市)范围内的内陆和海洋天气、气候、大气环境的预报、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,参与有关防灾减灾的决策服务,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和鉴定;
3.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气象观测业务,编制气象报表,编发气象电报;
4.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工作;
5.负责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和专业(专项)气象服务,做好为本县(市)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各种气象科技服务,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科技服务网络。
6.负责组织本县(市)范围内气候资源的开发、利用和保护。
7.负责管理本局的财务、基本建设、国有资产、业务建设、技术装备等工作,在县(市)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做好气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,做好党的建设工作。
8.承办省气象局和县(市)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